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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83章 立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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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刊登最新消息,是一点也不放过啊。

宗教界对宪章的态度则更为复杂。什叶派高级阿亚图拉们认可国教地位的规定,但对宗教法院的权限划分心存疑虑。数位宗教学者联名上书沙阿,要求扩大宗教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,认为婚姻、继承事务与宗教教义紧密相连,不应受世俗权力干涉。

与之相对,少数派宗教领袖却对保留席位感到满意。亚美尼亚教会大主教亲赴皇宫致谢,承诺动员信徒支持新政权;犹太教拉比则开始筹备选民登记,希望选出能真正代表犹太社群利益的议员。

而在议会选举之前,内阁改组成为了第一大事。穆沙拉夫奉命改组政府,大部分部门保持不变,财政大臣沙赫里亚里兼任第一副首相。

新增的部门则由原本部门的部分人员补充,最重要的就是部门次官,工商次官萨迪格直接被任命为建设大臣。殖民大臣原先是海军次官、水利大臣是农林次官、卫生大臣则是原德黑兰中心医院的院长、宗教事务大臣,自然是纳赛尔丁亲自提名的赛义德.阿里.穆罕默德,也就是当初在大不里士法庭上畅所欲言的那位。

这份宪章通过参考十几个国家的法律总结而来,尽管民间也有许多宪法草案,但在纳赛尔丁看来,许多草案“错将英国、美国和法国的自由过激论者的著述视为金科玉律,企图颠覆国家的统治秩序。”

而法治建设并不是单单颁布一套参考自列强的法律就能完成。另一方面,伊朗国内的一部分保守派也希望建立绝对君主制体制,而这样的想法却偏离了立定宪法的意义。

因此,找到一部适合现状的宪法。这需要以沙阿为中心团结全国国民,并赋予议会一定的权力,并能够平衡各方的力量。这才是宪章诞生的根本条件。纳赛尔丁也是希望这份宪章能够稳定住国内,至于其他的,走一步看一步吧还是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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