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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谁家养娃合约一百零八条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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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进办公室,宋特助也在,俞砚礼反锁门,从桌上拿起文件夹丢给黎书棠。
厚厚一沓。
黎书棠随便翻翻,发现合约条款竟然有一百零八条,还不算每一条下面密密麻麻的细则,和各种补充协议。
写小说呢,还是要上梁山?
黎书棠不可思议抬头,正撞上宋特助幽怨的眼神。
很难相信,这是一早上做出来的。
两人的眼神交汇,一切尽在不言中,全都是同为牛马的惺惺相惜。
不容易啊,打工人全都不容易。
“协议你先看看,有什么不合适的,可以提出来。”
黎书棠眼前黑了又黑。
到底是什么人,合作养孩子能列出这么多规矩。
变态吧。
无法想象,以后是什么人会嫁给俞砚礼,这公事公办的态度,真要走到离婚,离婚协议不得抵得上一本新华字典。
每条裤衩都要商定归属权。
黎书棠想着,翻看协议一条条看下去。
前面的还比较正常,无非是一些科学育儿的规划,其中包括茵茵幼儿园的选择,平时的饮食,睡眠时间和作为父母需要陪伴的亲子时间。
还有双方带孩子的时间规划,一人一周,若一方有事可以和对方协商。
要是茵茵有其他的要求,双方尽量配合之类的。
“重点看一下第七十八条,九十六条和一百零五条。”
可能是嫌弃黎书棠速度太慢,俞砚礼出声提醒。
黎书棠脸上被唬地改了样子,这还是人吗,一早上能做好这么详细的合约已经非常人所能。
还有人连具体条款是第几条都背下来了。
这还是人类吗?
黎书棠要收回刚才的话,一句普普通通的变态根本无法形容俞砚礼。
他简直是全宇宙超级无敌霹雳变态!
协议继续往后翻。
【除非特殊情况,双方不得在外人面前提及俞橙汐的存在,若被熟人碰见,统一口径为亲戚家的孩子。】
合理。
茵茵的存在,知道的人越少越好。
“不过,碰见朋友同事可以这么说,万一真的碰见亲戚怎么办?”
俞砚礼面无表情,一根手指轻敲桌面。
“往后看。”
黎书棠目光下移。
细则写的很长,大概意思就是,双方不得将茵茵暴露在家人面前,包括对方家人,因此,需要详细交代家庭成员情况和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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