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章 院中论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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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精着呢,肯出钱?”
“所以要有章程。”陆清晏说,“捐资者可减免部分赋税,或立碑记功。名利双收,自然有人愿意。”
“那水权分配呢?”张之清追问,“如何公平?”
“按田亩、按出资、按出力,三者结合。”陆清晏说,“具体细则可地方自定,但需官府备案,公示于众,以防纠纷。”
张之清连连点头:“周全。”
杜维想了想:“要我说,还是朝廷直接管省事。下道旨意,拨笔银子,让地方官去办就是了。”
“那银子从哪来?”张之清问,“国库也不宽裕。”
“加税呗。”杜维脱口而出。
陆清晏和张之清对视一眼,都摇头。
“杜兄,”陆清晏耐心说,“加税最易生民怨。前朝末年,苛捐杂税繁重,民不聊生,才有民变。水利本是利民之事,若因加税反成害民,得不偿失。”
杜维讪讪:“我就随口一说……”
张之清正色道:“治国理政,不是随口一说。每项政策,都需思虑周全,权衡利弊。咱们读书考科举,将来若为官,一言一行都关乎百姓生计。”
杜维低头:“张兄教训得是。”
气氛有些凝重。陆清晏转移话题:“咱们换个题目。就以‘商贾’为题,如何?”
杜维来了精神:“这个我懂些。我爹常跟商人打交道。要我说,商人逐利,无奸不商。该严加管束,课以重税。”
张之清皱眉:“杜兄此言偏颇。商贾流通货物,便利民生。若无商人,南茶北运,东盐西输,百姓何以得?”
“但商人确实奸猾。”杜维坚持,“我爹就被骗过。”
陆清晏开口:“商贾之中,确有奸猾之徒,但亦有诚信君子。我前日结识的那位林先生,便是以‘信义’立身。他说,骗人一次,招牌就砸了。做生意二十年,靠的就是诚信。”
他顿了顿:“我以为,对商贾,不当一概打压,而当引导规范。设市易司,定公平之价;立牙行,防欺诈之行;减关隘之税,促货物流通。如此,商贾得利,百姓得益,朝廷得税,三全其美。”
张之清思索:“陆兄这想法,与‘通商惠工’古训相合。只是……士农工商,商为末业,历来受轻视。要改变,非易事。”
“所以需渐进。”陆清晏说,“可从实际着手。比如,若某地特产丰饶却困于运输,可鼓励商贾往之,官府给予便利。待见成效,再推而广之。”
杜维听着,忽然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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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 院中论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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